“呵~还好吧~~”
“还好?哼!一会儿就让你尝尝我当年的滋味儿!”
“詹宁斯,十年过去了,你难道还绝对当初是我的错吗?”
“难道不是吗?”
“……呵,好,如果你非要这么说,那我也认了。不过你要有什么怨气尽管冲着我來,不要为难我的学生,哈克才12岁,审讯那一套这孩子根本吃不消!”
“哈哈哈哈,你也太会给你自己长脸了!你觉得我们叫哈克來,就为了让我报复你吗?呵呵,别不知道自己算老几了!哼,行了,我也沒工夫跟你这儿叙旧了,以前的帐咱们有机会再算。我们今天要审讯的人是哈克,沒你的事儿你滚出去吧!”
“不好意思,我既然來了就沒打算走,审讯是吧?那我问问你,你们审讯程序、判案依据都是什么?”
“废话,当然是奥斯陆法典了。”
“那好,根据奥斯陆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审讯年龄在十五岁以下,十岁以上的青少年,可以由一名监护人做为代发言人发言,发言内容只需本人确认,亦可作为证词。后面就不用让我说了,你应该背的比我溜儿!”
“哼,好好好!看來今天真的是有的玩儿了~~好,那咱们就都按规矩來!哈克,别让我们动手了,你自己上到中间的那个审讯台上吧。”
“等等,什么就上台?根据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青少年审讯者是可以不带审讯夹进行审问的。”
“哟?行啊,改头换面了这么多年,你这基本功还沒丢啊!跟我这背法条儿?哼!那根据法典第两百二十二条,如果审判人员认为审讯者有逃跑或者在审讯过程中伤害他人的可能,那么也可以不按照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佩戴审讯夹审问。迪洛克学长,您又对这条怎么看呢?”
“外面这么多全副武装的士兵守着,你认为他跑的了吗?又或者你是觉得你们这些高阶、顶阶的长老们会被一个孩子伤害到吗?别说我们不用带夹,你还得赶紧给我们拿一把椅子过來!因为根据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后面的规定,审讯青少年时应提供座椅!我告诉你,椅子不舒服我都不干!因为青少年可以以审讯环境恶劣唯由提出更换审讯场所。今天你要不想审了,你就说话,在这种黑咕隆咚的地方,我们还真有点儿不舒服呢!”
“你!!!好,你觉得你很牛是吧?你觉得你还是十年前的那个魔王拷问官是吧?好!还别怪我不告诉你,你法典是背得挺熟、用的挺溜儿,但今天这场官司是在我们蓝琴湾犯下的,‘本’家族内部的家族规矩你能知道多少?哼,我一会儿就让你傻了眼!”
“哼哼,那你到说说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呵,你倒是不怕丢人啊,那行,我问你,‘本’家族族内装备库的管理规定你知道吗?”
“哈哈哈哈,我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呢,你说的是这一本吗?”米洛克晃晃手里的那本雅塔莎为他找來的小册子说道,“一共四十八条,五千两百八十二个字,这点儿东西还用拿出來说事儿吗?呵呵,不过这上面东西你要是记的不太清楚的话,我这一本倒可以借给你看看,反正我也已经在路上把它背下來了。”米洛克说着,便那把那本小册子扔向了坐在高台上的詹宁斯。
“啪!!”封印师的准头儿就是好!那小册子就像一枚弹道导弹一样,不偏不倚的直接就镶在了詹宁斯半张脸上。
“你找死!!!”
“詹宁斯!!你给我坐下!!今天是你主审吗?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另一个有点儿上年纪的声音从那十人中传了出來……
(好了,番外就到这里了,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