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沉重代价(二)

话说菊姑娘丈夫从外地探亲回来,闲作也是闲作,不如顺便就地干点活儿赚点小钱。

正好二队那片滑坡地开发出的果园要进行锄草整枝,需要大量的人力。

菊丈夫老李也就跟着姚队长报名参加了果园锄草劳动。吃了早饭去干活,干得好好的,身体没有任何症状,吴老板也觉得老李不错,干活跟其他人一样也很铆劲,头上还冒汗呢。

吴老板看了一下,笑嘻嘻地说上几句客气话就离开果园回到了自己办公的屋子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大概十一点左右,老李突然晕了过去,倒在地上,在旁边干活的姚队长等人惊呆了。

姚队长马上跟吴老板打电话,吴老板一边打急救电话,一边跑向老李干活的地方。

吴老板和姚队长等人一起将老李抬到屋里的凉床上,掐人中穴,喝糖水,在脖子处揪痧等作应急处理,但无论怎么做,老李就是没有说话,总是醒不过来,也没有任何发应。

这把大家整得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姚队长连忙打老李家人打了几个电话,特别是跟菊说了,叫她马上赶来。

等了半个小时,120救护车开着警报来到果园,医生护士急匆匆下车做了一会儿的紧急抢救,医生检查,摇了摇头说:人没救了,准备后事。

这可把大家傻了眼,特别是菊和吴老板。大家目送救护车渐渐远去,心里充满了无助与无赖。

果园开发好几年了,黄金蜜柚、翠红李和青翠李也开始开花结果了,园区道路和机耕道都硬化了,可谓四通八达,可突然发生这样的无名死亡事件,吴老板十分意外,心里一时无法接受,还不知如何做好。

说是因公死亡吗?可不存在因劳动受伤致死的因素。并且老李来做工,也没有请他来,而是老李自己来的,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说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吧,可老李就死在了这果园的劳动过程中。老李不在了,作为家属的菊也不知怎么办,是把老李拉回家办后事,还是等待吴老板处理,拿不出主意。

老李的遗体放在果园的办公楼前的凉床上,长久下去不是办法。这办公楼是耗资几百万修建而成的三层楼房,设有娱乐室、住宿客房、餐厅、还有生产库房,车库、休闲凉棚,养鱼池等,原计划开农家乐,我还在城里找过人去承包,可因为议价没有达成协议,到至今都将农家乐开设成功。

设备一直闲置着。说来,吴老板这几年做生意也不顺。特别是那所谓的黄金蜜柚,抱着太大的希望,可果子一成熟,大家都争先品尝,味道略甜,但水份差,有老乡形容的吃起来象咀嚼破棉絮。

第一季出来的果儿就几百斤,吴老板很感激附近的乡亲支持工作,叫他们愿意要的自己用背篓去背,不论多少。

可我队里几户人背回去,吃了一些,剩余的都倒在龙王台沟里。连续几年收获几万斤柚子,可卖不出钱。

后来,吴老板对这个柚子彻底失望了,便干脆不管理了,任其长草,长葛藤,长杂草。

我每次回老家经过这片柚子园时,看见那些茂盛的柚子树被铺天盖地的葛藤和艾草覆盖,心里也不是滋味。

那些卖果苗的奸商把吴老板害得好惨,投资上千万就得到了这个结果。

吴老板也算讲义气的人,给死者家属几万元的安葬费,把老李的后事办理了,这个事情就算了结,双方都没有再走司法程序。

至于说给家属的补偿,菊主动放弃,理解吴老板的难处,这几年只投资无收入,全用的是以前的老本,加上对老李的死老吴是没有过错的,所以不说谈补偿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