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态度

盛丰没察觉到他更深的情绪,而是继续骂着盛建兴:“我他妈总算是知道了,这就是个无底洞!所以我跟你说,你找盛雪阳,只有麻烦!再说难听点,她爸什么样,她最清楚,所以当时在医院才咬死不说,她自己也知道,会给你找麻烦。

你别看我叔叔现在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哪天要是真的嫁得好,他第一个闻着味找过来。你看看我爸就知道了,帮他擦了多少屁股!

我也实话跟你说,我奶奶走的时候,给我妹妹留了笔钱,放在我爸那,就是想等她嫁人了,陪嫁给她,大家经济上差不多,她自己手头宽裕,日子才能不被打扰,平衡地过。跟你,她差太多了。我也不想她撞南墙一身伤,最后还无家可归。

谈恋爱归谈恋爱,和结婚终究是两码事。别的不说,你就回去,跟你爸妈把我们家情况一说,你看你爸妈什么反应。对盛雪阳来说,找个普通的人结婚,离开原生家庭,有个自己的家,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高庭沉默地听他细数着这些现实的理由——他今年也三十出头了,不是毛头小伙子,不会因为一时的冲动和欲望,非要死磕。盛丰说的话他都懂,恋爱两个人快乐就行,但是婚姻始终会涉及到双方家庭。

经济的差距,家庭的成分,乃至外貌的优劣,都会被当成是彼此考量的条件和筹码。

现实很残忍,有时候会忽视一个女孩的努力,无论她有多好,都会被这些污点盖住。

哪怕她真的能忍痛割肉般,将血亲从自己身上切割掉,可对于审视她的人来说,连让她自证的机会都不会给,大部分人只会在第一时间掉头,无所谓她有多好,无所谓她有多努力,污点的存在即是罪孽了。

但他依然对盛丰这番说辞不满,什么叫找个普通人,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说得好像谁给她一个家,她就该感恩戴德摇尾乞怜似的。

他能想象到,如果是家里人给她物色结婚对象,那一定是个平庸的,死水一般的男人。

他们对待她的态度,就像是以前农村院子里生下的一窝小狗,不忍心杀了吃,又不愿意养,找个缺狗看家的人家,脱手出去,去了任劳任怨,摇尾乞怜,所有人皆大欢喜。

可他心里的盛雪阳不是这样的人,也绝不能去过这样的日子!

高庭低头看了看高楼下密密麻麻的灯火,每一盏都有自己的家,他早就想定了,迟早他也会给盛雪阳一个家的。

他转过脸来,眼神示意盛丰朝屋里去看,潘潘正抱着孩子在做游戏,欢快地好像在发光。

他将人含在眼里,认真地对他说:“盛丰,看人不能太局限,你根本就不了解盛雪阳,她只是年轻资历浅,并不代表她不堪一击,可以任人揉捏,她比你想象得要优秀的多。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但我还是要问你,我要是继续坚持,你怎么办?”

他不想跟盛丰争论辩驳什么,这本身就是个无解的辩题——说他不在乎?说他会说服家里?还是说自己有多爱她?

这些都是无用的,辩论赢了又怎么样?

口舌之快罢了。

只有他的选择和行动才最重要!

盛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其实也没想着能劝动高庭,只是既然今天有这个机会,他觉得有些丑话,还是得说到前头。

再者,盛建兴这个叔叔,真的是太没底线了,他也忍不住要骂几句才解气。

话说回来,他认识高庭那么多年,不听劝才是他。

盛丰于是也只好说:“既然你决定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是我妹妹,你是我兄弟,我希望你们都稳稳当当的,难听话我都说在前面了,你是聪明人,既然还要继续,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高庭扯着嘴角欣慰地笑了笑,抬起手搭在他肩头拍了拍,而后说:“我今天来找你,就是想要你一个态度。”

盛丰不明白:“要我的态度有什么用,我又不是大家长。”

“我也不怕跟你说句实话,我准备见家长了,要真到了谈婚论嫁那一步,你叔叔那里指望不上,我也不想指望。靠谱的也就你跟你爸了,既然你不反对,那就帮我出出力。”

盛丰明白了,还以为今天这次谈话是自己给他打预防针,没想到他倒是有备而来,提前给自己布置任务了。

盛丰没好气地打开他的手:“有事求我,还这么拽。以后对你大舅哥客气点。”

高庭笑了笑,态度缓和不少:“没问题,但我的话你得往心里去,哪天用上你了,我一定重谢。”

“重谢?怎么谢?给我一千万,我可以考虑。”

高庭知道他在说笑,但还是认真说:“放心,不会亏待你的。行了,我今天我们就先回去了。省得你太虚了,赖我们耽误你。”

说起虚,他也知道自己黑眼圈深重,懒懒地靠在扶手上,得到了短暂的休息:“你是还没当爸爸,等你有孩子了,你试试每天喂夜奶,一喂喂两年。

头一年喂了奶还得抱睡拍嗝,还得抱着孩子凌晨做深蹲排气。说了你都不懂,还我虚,我是真快被耗死了。不然也不会今天才去店里看看。”

高庭只是默默地听着,少见的没有调侃他,而是拍了拍他的胳膊说:“那抓紧时间休息吧,我们先走了。”

盛丰看着他走回客厅,朝盛雪阳走过去,忽然觉得,一年前要是他们的孩子没出意外,或许高庭真会顺水推舟结婚生子。

潘潘和高庭跟方晓月打了个招呼,准备离开了,临走的时候有些舍不得孩子,蹲下来又抱了抱,彼此甜甜地说了再见,孩子还在潘潘脸上亲了又亲。

转身的时候,她心里忽然有些酸,不过很快过去了。

高庭开车回店里。车开了窗,风吹进来凉凉的正合适。

俩人今天都有点累,谁都没说话。

后来高庭找了个话题,率先打破了沉默:“盛丰招人讨厌,他儿子倒挺可爱的。”

没来由的一句话,潘潘笑了笑说:“你今天话好少,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孩子,嫌吵呢。”

“我喜欢。”

一句我喜欢,潘潘愣了一下,忽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说“我也喜欢”吗?

然后呢?

他们从来就不聊孩子的话题。

她于是换了话头说:“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呀?”

“之前压力大的时候会抽,但是怕你不喜欢这味道,慢慢也就不抽了。”

她心想难怪,从前住在一起都没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他身上总是很好闻的洗衣液的味道,她从前很喜欢。

“你跟我哥哥怎么聊那么久啊?话说你是隔壁县的,为什么和我哥哥是高中同学呢?”

“我们那时候一起读的私立。都是一群败家子,就碰上了。”

“对奥。”盛丰读私立,她是读公立的,“我哥哥结婚的时候几乎都没有叫同学的,后来满月看到你,我还挺意外的,你跟他以前关系很好吗?”

“还行,我们高中败家子多,有几个闲钱了就会惹事,有一群高年级的嗑药,知道我跟盛丰有钱,想拉我们一起,盛丰当时有个女朋友,劝他一起,他不愿意又爱装,没办法,我替他打的架。后来慢慢就混熟了。“

潘潘倒很意外,竟然还有这样的往事,她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好像一直都在边缘地带,竟然没什么值得回忆的。

于是也闲聊起来说:“你们读书的事情,听起来好精彩啊,我好像没什么可回忆的。有时候想想,其实也有点遗憾,连早恋都没有过,大学也没有谈男朋友。四年都跟鱼一起过了。可能我跟鱼更有缘分吧。”

高庭捏着方向盘的间隙看了她一眼,声音提高了几分,说:“是你跟我更有缘分。”

潘潘柔柔地笑了,声音被风吹进他耳朵里:“好好好,你说是就是吧。”

反正俩人该做的都做过了,又纠缠了这么久,也没什么可否认的。

正缘也好,孽缘也罢,终归是纠缠着。